北海365好房网 北海365 租房 二手房 房地产沙龙 业主论坛
最近浏览过的版块: 房地产沙龙
社区地图隐藏
最近浏览过的版块: 房地产沙龙

X

北海征地补偿标准:每亩5.1-5.52万!准时签约每户奖励1万

发表于: 2018-07-03 15:45 36765人阅读 67人回复 只看楼主 | 第1页 | 最后一页

    老北海

    来自: 广西百色市
    北海市人民政府
    土地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
    关于向社会公众征求
    《北海市辖区集体土地征收及房屋搬迁补偿安置补充规定(征求意见稿)》
    意见的公告

    为了进一步做好市辖区征地搬迁工作,提高征地搬迁安置保障水平,切实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长远生计问题,努力实现“文明征地、和谐搬迁”的目标,根据有关政策规定,结合北海市实际,北海市人民政府土地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牵头起草了《北海市辖区集体土地征收及房屋搬迁补偿安置补充规定(征求意见稿)》。

    现将《北海市辖区集体土地征收及房屋搬迁补偿安置补充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公示期为2018年7月2日至7月8日,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可通过电子邮箱、传真或信函等方式,将意见或建议反馈我办。

    反馈单位:北海市人民政府土地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
    邮寄地址:广西北海市海城区靖安路11号
    邮政编码:536000

    联系人:梁国强
    联系电话:0779-3050053
    传真电话:0779-3033597
    电子邮箱:zdb090513@163.com
    2018年7月2日



    北海市辖区集体土地征收及房屋搬迁补偿安置补充规定(征求意见稿)

    为了进一步做好市辖区征地搬迁工作,提高征地搬迁安置保障水平,切实解决被征地农民的长远生计问题,努力实现“文明征地、和谐搬迁”的目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国土资电发〔2011〕72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继续执行《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辖区集体土地征收及房屋搬迁补偿安置规定的通知》(北政发〔2016〕13号)的基础上,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和市辖区实际情况,制定本补充规定。

    一、 征地补偿标准
    (一)市辖区集体土地,按照规划和地理位置,划分为二个片区
    第一片区包括海城区(含涠洲岛)和银海区(福成镇除外),征地补偿费总额标准,为5.52万元/亩;
    第二片区包括铁山港区和银海区福成镇,征地补偿费总额标准,为5.1万元/亩。
    辖区可结合去年征地工作的实际,从2017年1月起执行。

    (二)在执行上述补偿标准的基础上,按征地面积安排征地搬迁不可预见费用,统筹用于征地搬迁工作,由辖区政府(含涠管会)严格规定,实行统筹使用。第一片区中海城区(含涠洲岛)为3.5万元/亩,其他地区为3万元/亩;第二片区为2.0万元/亩,均纳入征地搬迁成本,从2018年1月起执行。

    二、房屋搬迁安置
    搬迁范围内房屋,根据所属土地片区,实行不同安置方式,包括货币补偿、置换公寓房、置换低层住宅楼和安排回建地等四种安置方式,由搬迁户根据实际情况,自主选择。

    (一)第一片区内房屋的搬迁安置
    属于第一片区的搬迁房屋,取消宅基地安置方式,按照就近、就地的安置原则,对搬迁户实行货币补偿、置换公寓房和置换低层住宅楼等三种安置方式,以满足搬迁户的多元化需求。

    1、搬迁可置换房屋范围
    可置换的房屋,严格界定为征收前由搬迁户自有、并长期居住和生活房屋,包括有合法产权证件的房屋或未办理产权证件、但经调查认定为合理的房屋。其他各种建(构)筑物(含外置式卫生间、洗涮房、畜禽养殖设施和种植大棚等生活和生产配套用房)等,不列入安置范围,按“北政发〔2016〕13号”的规定补偿。可安置范围内房屋的装修费用,按重置价评估补偿。
    房屋调查确认按照“北政发〔2016〕13号”的规定执行,严格认定可置换房屋(包括合法建筑和合理建筑)、违章建筑及其面积。

    2、搬迁安置方式及其标准
    (1)对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搬迁户,实行搬迁安置的同时,按经营性用房,每人7平方米的标准。赠送给集体经济组织,由集体经济组织负责经营、管理和分配,不能上市交易。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一律不赠送经营性用房。安置人员资格按“北政发〔2016〕13号”规定,进行认定。

    (2)持有土地房屋产权证的搬迁户, 其按低层住宅楼置换比例置换后的房屋建筑面积,低于120平方米的,只能选择置换公寓房安置;其置换后的房屋建筑面积,大于120平方米(含120平方米)少于160平方米(含160平方米)的搬迁户,可以选择置换低层住宅楼安置;置换后超出的部分,也只能选择置换公寓房。
    搬迁户选择公寓房安置的,置换比例如下:
    框架结构1:1.3
    砖混结构1:1.2
    砖木结构1:1.1
    低层住宅楼分两层“见天”和两层“见地”复式楼。
    选择“见天”复式楼安置,置换比例为:
    框架结构1:0.9
    砖混结构1:0.8
    砖木结构1:0.7
    选择“见地”复式楼安置的,置换比例为:
    框架结构1:0.8
    砖混结构1:0.7
    砖木结构1:0.6

    (3)未办理合法产权证件、但经认定为合理的房屋,可置换最高人均建筑面积,规定为120平方米,超出的部分面积,不予置换,一律按重置价评估补偿。搬迁户人均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以内(含120平方米)且宅基地面积(或面积总和)在100平方米以内(含100平方米)的房屋,均按合法房屋进行置换。

    房屋人均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以内(含120平方米)且宅基地面积(或面积总和)超过100平方米的,对宅基地面积(或面积总和)在100平方米内(含量100平方米)的房屋,按合法房屋进行置换;对超出部分的宅基地上房屋,按规定比例进行置换。
    选择置换公寓房的,
    框架结构1:0.8
    砖混结构1:0.75
    砖木结构1:0.7
    选择置换“见天”低层住宅楼的,
    框架结构1:0.7
    砖混结构1:0.65
    砖木结构1:0.6
    选择低层“见地”住宅楼的,
    框架结构1:0.6
    砖混结构1:0.55
    砖木结构1:0.5

    搬迁户宅基地面积(或面积总和)超过100平方米的,其人均建筑面积超过120平方米(含120平方米)的房屋,超出的部分面积不予置换,一律按重置价评估补偿。

    (4)经认定为违法建设的房屋,一律不予补偿安置
    在有关职能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后,房屋当事人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拆除,可按重置价的20%申请房屋拆除误工补助。对逾期不拆除的房屋,由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实行拆除,且不给予任何补助

    (5)搬迁户以最接近其可置换的安置用房建筑面积(或面积总和)为原则,选择安置用房的户型(或户型组合)。因户型等原因,安置用房建筑面积,超出按规定比例核定的可置换建筑面积的,超出面积20平方米以内(含20平方米)的部分,由搬迁户按安置用房建设成本价购买;
    超出20平方米以上的部分,由搬迁户按安置用房建设成本价,上浮50%购买;安置用房建筑面积少于按规定比例核定的可置换面积的部分,按置换安置用房建设成本价,上浮50%进行补偿,并支付给搬迁人。

    (6)搬迁户选择货币补偿安置的,根据其可置换的房屋面积,按置换安置用房建设成本价上浮50%进行补偿,由其自行解决安置房问题。

    (7)搬迁户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置换后,安置用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80平方米的,每人可以再按建设成本价上浮50%,购买60平方米的安置用房,置换后,安置用房人均建筑面积高于80平方米(含80平方米)的,每户可以再按建设成本价上浮50%,购买一套面积不超过120平方米的安置用房;
    属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搬迁户,房屋置换后,每户可以再按建设成本价上浮50%,购买一套面积不超过60平方米的安置用房。

    (8)搬迁户属一人户的,置换后,房屋建筑面积不足60平方米的,统一按每户60平方米进行置换;搬迁户属两人户以上(含两人户),其可置换房屋建筑面积人均不足30平方米的,统一按人均30平方米给予置换,但不能同时享受“北政发〔2016〕13号”规定的住房困难户最低保障政策。

    (二)第二片区内房屋的搬迁安置
    属于第二片区的搬迁房屋按“北政发〔2016〕13号”规定,继续实行货币补偿和安排回建地安置方式,但不允许搬迁户自行建房,统一由市人民政府指定的投融资平台公司(或市属企业)组织建设,然后由搬迁户按安置房建设成本价的80%购买。

    三、安置房的建设、安置及管理
    安置用房包括第一片区的高层楼、低层住宅楼和第二片区的回建安置楼、安置用房和经营性用房,均实行统规统建,由市人民政府指定的投融资平台公司(或市属企业)统一组织建设。

    (一)第一片区的安置用房和经营性用房的建设用地,以国有出让的方式进行供地。安置用房套型的建筑面积分为60平方米、80平方米、100平方米、120平方米、140平方米五种类型。
    低层住宅楼统一为联体四层楼房,分1-2层复式楼和3-4层复式楼两种,占地分为60平方米、80平方米两种规格。
    第二片区的回建楼用地性质为国有划拨,统一为联体四层楼房,分为占地60平方米、80平方米、100平方米三种户型。安置用房的面积,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

    安置小区内的道路、供水、供电、雨污排水、绿化等配套公共设施,由政府统一建设,按毛坯房(含水、电安装到户外,排水管安装完,安装大门及全部外窗,外墙按设计建设,内墙抹砂浆并刮腻子,地面抹水泥砂浆)的标准进行交房。

    (二)投融资平台公司(或市属企业)根据安置需要,综合统筹后确定安置用房和经营性用房的建设规模和建设计划,建成并验收合格后,由辖区政府负责组织搬迁户按规定进行安置和管理。

    (三)安置房用房和经营性用房的建设成本由市财政牵头,会同市住建、国土、审计、物价和建设业主单位等部门进行核算,并报市政府审定。

    (四)搬迁户在辖区政府规定的期限内,签订房屋搬迁补偿安置协议,每户奖励一万元;同时按期完成房屋搬迁的,每户再奖励一万元。

    (五)搬迁户自主解决过渡住房的,由项目业主单位,给予搬迁户一次性发放临时过渡费和搬家补助费(含搬家运输费、人工费等。临时过渡安置费标准为每人每月500元;临时过渡时间,以搬迁户搬离原有住房之日至政府或项目业主交付回建安置用房(楼)后5个月止计算,不足12个月,按12个月计算,超过12个月,按实际时间计算;搬家补助费标准,为每户1500元。

    (六)搬迁户选择安置房,按“先签先腾先选”的原则,先签订民房搬迁安置协议、并腾空房屋拆除的搬迁户,先选安置房,同时腾空房屋拆除的,抽签确定选安置房顺序。搬迁户选择安置房的先后顺序,经辖区土地房屋征收办(或征地机构)公示无异议后执行。

    (七)搬迁户的子女就读小学、初中,因住宅房屋搬迁,需要转学的,由辖区征地机构出具有关证明,教育部门根据搬迁户搬迁后的实际住址,按就近入学原则,安排就读。

    四、征地搬迁工作经费
    征地工作经费标准统一调整为7000元/亩,房屋搬迁工作经费为20元/㎡,由辖区政府统筹按规定的范围包干使用,使用范围增加“土地的权属调查”和“土地清场”两项内容。

    五、本补充规定在实施过程中由北海市土地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北海市国土资源局负责解释和处理。

    六、本补充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施行。之前市政府出台的相关政策与本补充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补充规定为准。已实施补偿安置工作且已落实回建区的项目,继续沿用原有的规定办理。
    全部评论: 最赞|最新

    老北海

    精华1
    来自: 亚太地区
    1.不能给钱
    2.给钱这些农民会拉高当地房价,造成社会不稳定
    3.免费让农民参加培训班,提高工作竞争力,服务社会
    4.农民死后免费给他一块墓地
    复制本楼地址 | 举报 | 只看该作者 
    沙发 2018-07-03 16:58 来自
    引用回复 5

    禁止发言

    来自: 中国
    用户被禁言,该主题自动屏蔽!
    复制本楼地址 | 举报 | 只看该作者 
    3楼 2018-07-03 17:09 来自
    引用回复

    北海通

    来自: 中国
    可以参考广东那边的成功案例
    复制本楼地址 | 举报 | 只看该作者 
    4楼 2018-07-03 17:11 来自
    引用回复 2

    禁止发言

    来自: 中国
    用户被禁言,该主题自动屏蔽!
    复制本楼地址 | 举报 | 只看该作者 
    5楼 2018-07-03 17:13 来自
    引用回复 3

    老北海

    来自: 中国
    (4)经认定为违法建设的房屋,一律不予补偿安置
    在有关职能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后,房屋当事人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拆除,可按重置价的20%申请房屋拆除误工补助。对逾期不拆除的房屋,由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实行拆除,且不给予任何补助。

    -----违建不处罚,还要政府差屁股?

    老北海

    来自: 中国
    或未办理产权证件、但经调查认定为合理的房屋。-------不要把违建认定为合理

    北海通

    • 楼市观察员

    来自: 河北省石家庄市
    所以即使是没有了棚改货币化安置政策,照样可以通过其他渠道征收集体土地,纳入城市发展建设储备用地、、      
    • 楼市观察员

    北海通

    • 楼市观察员

    来自: 河北省石家庄市
    北海和平:
    1.不能给钱
    2.给钱这些农民会拉高当地房价,造成社会不稳定
    3.免费让农民参加培训班,提高工作竞争力,服务社会
    4.农民死后免费给他一块墓地(2018-07-03 16:58)  2楼

    您的辣个再见棚改的帖子,起到了立竿见影的效果了耶、、     

    从北海现在的大肆储备开发用地以及密集出台征地政策,您从哪里能看出是关门滴节奏啊、、
    • 楼市观察员

    北海通

    来自: 广西北海市
    楼主何一一于2018-07-03 17:09发表的  :我想一夜暴富 (2018-07-03 17:09) 

    咩野人都想一夜暴富
    复制本楼地址 | 举报 | 只看该作者 
    10楼 2018-07-03 19:47 来自
    引用回复

    老北海

    来自: 广西贵港市
    楼主o迷恋o于2018-07-03 19:47发表的  :咩野人都想一夜暴富 (2018-07-03 19:47) 

    工业园区周边农民准备一夜暴富
    复制本楼地址 | 举报 | 只看该作者 
    11楼 2018-07-03 20:57 来自
    引用回复 1

    北海通

    来自: 中国
    请去我家写个拆字,谢谢
    复制本楼地址 | 举报 | 只看该作者 
    12楼 2018-07-03 22:53 来自
    引用回复 1

    禁止发言

    来自: 中国
    用户被禁言,该主题自动屏蔽!
    复制本楼地址 | 举报 | 只看该作者 
    13楼 2018-07-03 23:08 来自
    引用回复 1

    北海通

    来自: 广西北海市
    征地补偿5万多一亩,再卖给开发商几百万一亩
    复制本楼地址 | 举报 | 只看该作者 
    14楼 2018-07-04 09:18 来自
    引用回复 15

    北海新人

    来自: 广西北海市
    1万至5万,真是好多啊。
    描述
    快速回复

      [完成后可按 Ctrl+Enter 发布]恢复刚才写的帖子
      你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贴 | 点这里注册
      商情广告
      牵手人生婚介

      牵手人生婚介-->告别虚假婚托,走进真正完美&健康的美好姻缘。

      18777968058 苏老师
      好儿郎潜能早教私塾学堂

      潜能早教训练记忆高效学习。 学用经典一对一教多语种学。 德智体美琴棋书画游学自然。QQ:40173649

      13977928888
      德创物流

      高端管理系统,专业规范流程

      电话:18077952077
      『1886私人摄影』

      『1886私人摄影』限量版外景婚纱专属定制强势来袭!让你一生一次的婚纱拍摄过程成为您爱的旅途!电话:15278914886;QQ:1213203842

      15278914886
      博瑞生活代理服务公司

      专业帮忙办事--大事小事偷懒事,难事丑事棘手事。您花钱,我们帮你办。

      0779-3033215
      北海市菜园里辅导学校

      学校荟萃了部分从事教学多年、经验丰富的优秀老师。 面授教学与远程教学为一体的教育培训基地。

      电话:0779-3033720
      北海市少年儿童故事大赛

      北海市少年儿童故事大赛开始报名啦! 电话:13977956775 0779-2652985

      0779-2652985
      北海市中心血站

      无偿献血,免费用血!血费报销咨询电话:3909616   北海市中心血站网址: bhzxxz.com

      电话:3909616
      玉林师范学院

      2013年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学习时间短,学费低,国家承认学历,可办教师资格证等。

      13607792093  曾老师
      中国藏茶藏金阁

      主营藏茶系列产品,冬虫夏草、青稞酒、青稞饼等。藏茶具有降血脂、血压功效,乃送礼佳品。

      0779-3831366

      酸梅水楼主

      老北海

      主贴精华 0

      了解北海365

      本站内容为用户上传,相应法律责任由用户自行承担;本站仅提供存储服务;如存在侵权问题,请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删除!